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以“凝聚改革動力、深化創新引領、聚合發展優勢、堅持統籌布局”為基本原則,按照“對標國際、領跑全國、支撐區域”的要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。到2020年,在長三角、珠三角、環渤海及其他國家重點發展區域建成20個左右知識產權強市。到2030年,在國家主要城市群中全面形成特色鮮明、體制順暢、集聚融合、充滿活力、更加開放的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發展格局。
《指導意見》指出,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要達到“四個一流”標準,即城市知識產權治理能力、城市知識產權保護環境、知識產權對城市經濟發展的貢獻度、城市知識產權對外合作交流達到國內一流水平。為此,《指導意見》部署了五大工程,分別是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提升工程、知識產權大保護工程、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工程、知識產權質量提升工程、知識產權發展環境建設工程。
五大工程全面涵蓋知識產權創造、運用、保護、管理等各個環節,對《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》提出的有關任務進行了重點部署和細化落實。
《指導意見》明確,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建立強市建設統籌協調機制,加強局省市聯動,全面、系統、深入地指導知識產權強市建設。優先布局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創新、專利導航產業發展、知識產權市場化運營、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創新、嚴格知識產權保護、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等方面的相關政策、重大工程和試點示范項目。各相關城市要聚焦五大工程,編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方案,按照體系化推進要求設立對應的工作項目予以落實推進。
短評
當前,我國城市發展已經進入新的發展時期,知識產權正在成為城市創新驅動發展的新引擎。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市,有助于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,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,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,打造具備國際競爭力的知識產權發展高地,是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、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。《指導意見》以建設“國內一流、國際有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強市”為核心目標,明確了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的時間表、路線圖,將為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。